
房子晚买了,由于价格的上升,房子的总价已经比别人高,已经心里很不舒服。再加上相同面积交纳维修基金要比别人高,许多人觉得极为不公平,拒绝交纳维修金。于是缴纳维修基金就带上很大的火药味。
可以说,维修金在我国还是意思比较薄弱的,人们买了房子对于交付维修金,特别是对于物业管理费缴纳不少人是有抗性的。实际上当一个楼盘全面入住后,房子的产权就是我们每位业主自己的,小区的物业管理的水平高低,这对于小区楼盘的品牌维护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提升物业的档次,确保出租型物业的租金水平与回报率,都是密切相关的。
但是,维修基金的交付存在自身的不公平,也引起了不少老百姓的不满。由于购房的价格不同,同样面积要交纳的公共维修金却是不同。如媒体报道:“同样的户型和面积,我比楼下的多交6000多块的维修资金。”家住南京下关区的姜女士曾以拒交维修资金与开发商较过劲。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城市都是按总房价的2%收取维修资金,姜女士房子楼层高、价格贵,加之她比别人晚买了一年,总房价高出30余万元,按此计算维修资金当然就得多交。
对于姜女士来说,比别人多交维修金心里当然不舒服,这种规定的确是也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房子的价格是按照楼层系数、朝向系数,在小区的景观位置系数所决定的。同时随着房价的提升,后买者自然要比先期购房要贵,这是能理解的。然而同一物业管理小区的同类型、同面积房屋再比别人多交纳维修金心理当然不舒服了,也是不合理。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就像人有生老病死,房子也有从新房变为旧房的过程,这就需要维修,特别是公共设施,极容易毁坏,所以在小区入住时由开发商与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缴纳一笔维修基,以备今后大修、更换设备时所用。中国的普通商品房物业小区老百姓在交纳维修金的意识本来就薄弱,再加上职能部门在收费的确认标准不公正,所以在收取过程中存在困难与产生矛盾这就是必然的。
我国旧的办法是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很明显,只要你买的房子比别人贵,你就要多交纳一部分钱。这本来就是极为不合理。
在这方面,上海实施的标准一直相应要合理些:购房者多层按每平方1198的2%缴纳,小高层与高层按每平方3%缴纳。开发商则按多层的3%,小高层与高层按每平方4%在交付入住前一次性打入专项维修基金帐户。
维修基金收取与房价的挂钩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中心城区自然要比远郊的房价要高,同一小区不同楼层的相同面积的房子,维修成本都是一样的,那么就没有必要按房价标准来确定收取标准。
而这种状况将会改变么?即将于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老百姓今后买房时所要交存的维修基金,将按照每平方米的建安造价的比例交存。这就意味着旧的办法废止,实际上,这一规定更为公正,因为维修金是修理公共部分,与房价和地段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也就是公共维修基金将按照住宅的建安造价计算交存比例。就北京来说,建安造价基准最高为2000元/平方米,在执行新规定后,即使交存比例达到8%的上限,首期维修基金交存额最高为:100×2000×8%=16000元,业主可以比以前少交存12940元。
可以说,这种新的办法比以前的做法要公平一些,维修金本来就是维修公共设施的资金,不会因为地段和房价比较高就要收的高,特别是对于那些多掏钱买房者来说,更是觉得原来的办法不公平。所以,如姜女士那样对抗性的火药气味,我们就不难想象了。
而对于维修金被挪用的疑虑,也是人们充满对抗性的重要原因。新法把资金给为基金,也为专家称道:一般而言,基金不能使用本金只能使用增值部分;而资金不但可以动用本金也可以动用所产生的增值收益,而且可以再次收取,以满足房屋维修之用。新的办法对于抑制挪用维修金的现象得到遏制么?近些年来,专项维修资金被挪用、侵占的案例层出不穷,由于没有相关的明确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定性。有的地方住宅维修金账号管理混乱,甚至账号上没有一分钱。有人称,一些地方业主大都通过开发商代收维修金,其中大多数业主收到的是开发商开的收据。维修金到了开发商手里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尽快转交到房管局;二是如果开发商当时没给业主开发票,那么他拿到钱后就有可能挪作他用以赚取更大利润,比如作为流动资金,甚至去投入新项目等等。维修金一旦被挪用,就会带来风险,万一开发商投资失败,缺口就出来了。
我们觉得,维修基金的办法还要完善,加强可操作性,严格加强维修金的管理,特别是对于老百姓意见较大的维修金被挪用问题,既然作为基金,专项专用,就不能随意挪用,因为市场风险无处不在,一不小心,就容易套进去。
其实,对已维修金和物业管理费,老百姓都是不情愿的,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办法的不公平和对维修金和物业管理费使用产生疑虑。我们的政策要更切合实际一些,贴近老百姓,只要合情合理,老百姓还是通情达理的。要让老百姓情愿缴纳维修金和物业管理费,少一些火药味,首先我们的政策要合理,我们的执行办法要细致可行。火药味毕竟不是一个正常的状态,正常的状态是大家共同把物业管理好,公共部分维修好,让老百姓花钱花得明白、放心,过上一个比较舒适的生活。这里有个前提就是我们的制定规则是合理的---让老百姓放心的为自己公共部位与场所维修出钱,让开发商必须明确专款专用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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